薪资调整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员工薪酬调整、支付等管理工作,建立公司与员工合理分享公司发展带来的利益的机制,促进公司及员工的共同发展与成长。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岗位之员工试用期转正、年度绩效考核、职务晋升薪资调整,使薪资调整有章可循。
三.权责
1.各部门主管(负责人)有对本部门员工录用、薪资调整的建议权。
2.管理部(厂长)按此规定执行各岗位员工的试用期转正、年度绩效考核、职位晋升薪资调整等工作的建议权限和审核权限,副总经理有薪资调整的审批权限,总经理有薪资调整最终决定权。
四.薪资结构
薪资组成: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岗位工资+技能工资+补贴
1.基本工资:维持员工基本生活的工资,是依据公司所在地(深圳)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制定,各岗位一致。
2.职务工资:是指按照职务高低、责任大小、工作繁重和业务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的工资,担任部门主管、负责人、组长等职务才享有职务工资。
3.岗位工资:按照岗位的责任大小、岗位任职条件、工作繁重和工作环境确定的工资。
4.技能工资:按照学历技能高低、能力强弱、经验丰富与否等因素而确定,以鼓励员工钻研业务、提高技能。
5.补贴:是公司对员工的食宿、工龄等方面的补助。
五.根据<<深圳市2012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与<<深圳市2011年人力资源市场工资指导价位>>相比月平均工资上涨幅度,制定员工薪资调整幅度。详细数据如下表:
年份 | 高位数 | 中位数 | 低位数 | 平均数 |
2011年 | 25389元/月 | 2972元/月 | 1423元/月 | 3326元/月 |
2012年 | 25830元/月 | 3087元/月 | 1600元/月 | 3892元/月 |
同比上涨幅度 | 1.70% | 3.90% | 12.40% | 17% |
六.调薪事由及调整幅度规定
1.试用期转正调薪:由管理部门在员工试用期最后一个月15日前,提交<<员工试用期考核表>>给所在部门负责人及上级主管,对员工试用期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个人综合素质等指标进行考核,考核分数分五个等级,根据考核等级确认员工的调薪幅度。
员工试用期转正调薪幅度如下: | |||||
考核等级 | A级(优秀) | B级(良好) | C级(尚可) | D级(一般) | E级(差) |
对应分数 | 90分及90分以上 | 89分至80分 | 79分至70分 | 69分至60分 | 60分以下 |
调薪比例 | 16%-20% | 15%-11% | 10%-6% | 0-5% | 淘汰 |
审批权限 | 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厂长审核,副总经理审批,调薪幅度超过20%,则需要经过总经理审批 |
2.年度绩效考核调薪:公司每年度的7月1日,针对公司全体员工统一做一次薪酬调整,由管理部负责发放<<年度绩效考核表>>给各部门主管(负责人)及上级主管,对员工上一年度的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分数分五个等级进行强制分布,根据考核等级确定员工的年度调薪幅度。
员工年度绩效考核调薪幅度如下: | ||||
考核等级 | A级(优秀) | B级(良好) | C级(尚可) | D级(一般) |
对应分数 | 90分及90分以上 | 89分至80分 | 79分至70分 | 69分至60分 |
调薪比例 | 16%-20% | 11%-15% | 6%-10% | 0%-5% |
所占总人数强制比例 | 20% | 30% | 30% | 10% |
审批权限 | 部门主管提出申请,厂长审核,副总经理及总经理审批 |
3.职务晋升调薪:因公司的发展及工作需要,从公司内部挑选具备优秀能力和资质,且在原岗位绩效、表现出众者,担当部门主管(负责人)、组长等职务。根据所担任的职务高低、责任大小、工作繁重和业务技术水平等因素确定职务工资等级(员工职务晋级则增薪,职务降级则减薪,薪酬变动从职务变动的后一个月起调整)。
职务工资级别如下: | |||||
职务工资级别 | 一级 | 二级 | 三级 | 四级 | 五级 |
金额 | 300 | 500 | 800 | 1000 | 1200 |
职务工资级别 | 六级 | 七级 | 八级 | 九级 | 十级 |
金额 | 1500 | 1800 | 2000 | 2500 | 3000 |
4.当物价指数急剧变化,以及公司认为有特别的必要时,也可进行临时调薪。
七.其他相关规定
1.当员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参与年度绩效考核调薪资格:
a.试用期转正不满六个月者;
b.因工伤之外的原因而请假累计达到3个月以上,请产假超过4个月以上;
c.上年度内有被记大过一次、小过二次、警告三次;
d. 在上年度内,因个人原因导致公司财产损失金额超过1000元人民币以上;
e. 上年度内有严重违反公司其他相关规定;
2.管理部根据深圳市政策、相关法规和公司发展需要,及时对此规定进行修订。
3.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或随着公司的发展有些条款不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的,各部门可提出修改意见交公司领导研究并提请总经理批复。
4.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管理部所有。
拟定: 审核: 审批: